如果沒有一種命定的秩序做出安排,有可能一生都不會相遇。在地球上,在人群中,遇見一個人,與之相愛的可能性能有多少。這機率極低。

──《春宴》

Thursday, July 22, 2010

永遠都是最輸的那一個。

你說:誰會在意妳走幾步了?

接近下午五點,我聽見青峰唱著背著你。我的愛,竟不翼而飛......是麼。昨晚是怎麼被捉弄了,我也好笑的自己太在乎,是自己太在乎,因為那理當是沒什麼的。理當來說是的。我問自己:我能失去他麼?能。我馬上回答。雖然一定會難過,但是我能失去他而無所謂。

因為,從來就沒有擁有,哪來的失去?

每次,我敢說每次,只要牽扯到打賭我猜拳必然輸。沒有意外,我記得。其實好像滿糟糕的,這樣的運氣。而我在他面前永遠都是最輸的那一個。沒有我先背棄他的這回事,肯定是對方先背棄,我從來就捨不得真的,背棄。

someone like him,到底是「某人喜歡他」還是「某人像他」呢?我英文文法一直沒學好,很困惑。不過也無所謂,無論哪個意思都能解讀心中的那個念頭不是麼。

我最害怕的就是被自己在乎的人背棄。奇怪的是,我有時在乎的人並不會也像我這般的在乎我。某方面而言,是不是有點自虐?

這陣子午後總雷雨交加。待在三樓浴室洗澡,全身濕淋淋盯著窗外閃著白光伴隨雷響,心想我是不是會就這麼被雷擊中了。很害怕,但後來想起先前在電視上看過有人大白天的在湖上划船也被雷擊中,其實被雷擊中的機率相當低,如果連晴朗的白天也會被擊中那麼這就是命了。於是,心安了下來。

然後發現自己原來頗信宿命論這調調。

本來要傳一張彩虹的照片給你。是過期的彩虹,因為當下就想傳給你但又怕太突兀而作罷。今晚突然念頭一起,手指馬上按了按手機鍵,深怕這股莫名的勇氣又會消失不見。結果(這大約也是命吧),總是傳送失敗傳不出去。是距離太遙遠?我不曉得。

總之,那勇氣不在了。不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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