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一種命定的秩序做出安排,有可能一生都不會相遇。在地球上,在人群中,遇見一個人,與之相愛的可能性能有多少。這機率極低。

──《春宴》

Thursday, March 10, 2011

Love myself。

「我有個感覺,你好像很不喜歡你現在的自己。可是你又不了解他,只看到你自己的缺點就不想跟他做朋友。你懂我意思嗎?簡單講就是:你沒有接納你自己。你連你自己都無法接納,那其他人呢?試著跟自己做朋友吧,或許你會發現他的好,到時就是我說的改變會出現了。」

我一直都不敢喜歡自己,覺得自己不夠好,總是欣羨他人。所以你記得我曾跟你說過:自我感覺良好,有時候似乎比較快樂。反過來說,我是怕自己並沒有自己認為的那麼好。結束凌晨的對話以後,到現在,我有想過我是什麼樣子:感性的(看個小說電影之類的都能哭得唏哩嘩啦)、愛音樂的(沒有音樂怎能活)、會畫點圖寫點東西、手工尚可(會做小卡片)、心情起伏大也容易變化(本來很生氣結果看個卡通就會笑了)、會很依賴自己在乎的人、大部分時間都很隨和、會對自己在乎的人很好很好什麼事只要做得到都願意幫他做、有點傻……。也許還有別的,我想還有,只是我還沒想到。你說自己的優點要自己去找,昨晚有人說了幾個我的優點,我很訝異,因為我根本沒想到在他的眼裡我是擁有那些優點的。可我也很開心。

我該去喜歡自己。

鬧脾氣是源自於一種不安。好比是小孩子耍性子,在地上打滾哭鬧為的是什麼?還不就是父母親的一個關切一個視線一句話麼?只是為了引起自己在乎之人的注意而已。假設那個人早已是自己的誰了或是自己早已是那個人的誰了,那還需這樣嗎?根本不必要做這種賠本生意啊!(這麼說你會不會誤會呢?可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解釋才更好。


其實,我也不是本來就不喜歡自己;總是因為外在的人事物而使我討厭因那些受到影響的自己。後來仔細想想,那些也是人之常情(例如忌妒哀傷逃避),並不是只有我會如此而已。於是,我想我會喜歡我自己。

我也不差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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