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一種命定的秩序做出安排,有可能一生都不會相遇。在地球上,在人群中,遇見一個人,與之相愛的可能性能有多少。這機率極低。

──《春宴》

Tuesday, April 13, 2010

-11

女孩E的手腕上都是美工刀劃過的痕跡。

女孩E說那不會痛。最痛的是這裡。她指著心臟笑的悽涼。女孩E喜歡拿美工刀在自己手腕上輕輕劃出一條傷痕然後看著鮮紅的血緩緩的滲出。這樣,我才能確認自己還活著。女孩E說。神經病。我總是毫不留情的這麼對她說。女孩E沒有什麼太大的反應,只是笑了笑。

實際上,我大概是女孩E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朋友。我們常常一起翹課,翻出圍牆跑到我家附近的一棟舊公寓頂樓發呆抽菸偶爾會喝酒。女孩E很會唱歌,她的聲音有點低有點滄桑,跟她甜美的外表實在非常不搭;不過,她只會在舊公寓的頂樓唱歌,其他地方她總閉口不唱。因為我是這麼喜歡你呀。女孩E拿走我嘴裡的菸放進自己的嘴吸了一口吐出白白的煙;她的微笑在白煙後是如此迷濛。神經病。我給了她一個白眼然後取回我的菸。

女孩E最喜歡唱一首叫Miss World的歌。是個有名樂團主唱的老婆唱的,我總是記不住名字。我只記得,她老公,那個有名樂團主唱在我們中國的清明節那天舉槍自盡。說實在的,女孩E的聲音真適合唱這類的歌。她背靠著水泥牆坐下,頭輕放在我的肩上,手上拿著一瓶已開的啤酒,嘴裡輕聲哼著Miss World的曲子然後開始唱了一遍,又一遍。

I am the girl you know, can't look you in the eye
I am the girl you know, so sick I cannot try
And I am the one you want, can't look you in the eye
I am the girl, you know I lie, I lie and lie

你知道為什麼她要這樣傷害自己嗎?盯著坐在我面前佯裝好心且一臉憐憫的女人真是倒胃。不知道。我回答是今天的第八次。轉過頭望著窗外街上的行人,我一點也不想再瞧那女人一眼。怎麼可能不知道呢?你不是她的朋友嗎?女人低聲嚷著。我回過頭,女人似乎被我冷漠的眼神嚇著,一動也不動。她是您女兒,您應該要比我更清楚她為什麼會這麼做吧。話一說完,我掉頭就走離開那間令我想吐的咖啡廳。

這樣,我才能確認自己還活著。女孩E說。

在便利商店買了一包菸後我走向舊公寓的頂樓。天氣晴朗的要命,我直接躺了下來,嘴裡咬著點燃的菸望著不知看了幾千遍的白雲藍天。妳到底在想什麼呢?我問。(「沒想什麼啊。真要說就是在想下一首要唱什麼歌給你聽吧!」「少騙人了!妳怎麼唱還是只有這首齁!」「哼!我就是喜歡要你管。不然拉倒不要聽。」)喂,唱歌給我聽。我說。(「哈。果然還是想聽吧。我的歌聲可是不輸原唱的唷。」)神經病。我說。

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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