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我吻了他。
星期一的午後,我套上黑色的帆布鞋,穿上灰紫色外套,手機和小熊零錢包塞進外套口袋,聽完Eyes Set To Kill的歌我才踏著輕快的步伐離開宿舍。
星期一的午後陽光總是這麼明亮,微暖。像隻想睡的貓咪我瞇起了眼睛打了個呵欠,淡淡的茉莉花香味飄進我的鼻腔裡,我於是繞進路邊的樹叢中採了幾朵雪白茉莉放入我的外套口袋,跟手機零錢包一起隨著我的步伐輕輕的晃來晃去。我喜歡走路,不需要說話的走路,這樣才能想很多事才能哼很多歌的旋律。
他在第五個路燈下等我。穿著白色運動外套的他拿著手機,兩眼專注的盯著手機螢幕,大概是在玩遊戲我想。加快腳步但依然很輕幾乎沒有聲音的奔向他,然後用採過茉莉花的右手輕拍了他的右肩。我餓了。他噘起嘴巴皺著眉頭,責怪的嚷著。我聳了聳肩,手指著他右手腕上的手錶示意是他早到了。重點妳還是讓我等了。他說。我無奈的笑出聲。
好吧。我請吃飯。
星期一的飯館無論哪間都是人潮擁擠。我哼著November Rain想著一頭捲髮又戴大禮帽的吉他手嘴裡咬著菸站在鋼琴上彈吉他的模樣,不自覺的嘴角揚起。笑什麼?他問。我搖搖頭,拉著他外套的袖子進入一家蛋包飯很美味的飯館,幸運的剛好有兩個空位。
一口又一口吃著蛋包飯,他的唇邊沾了番茄醬汁,我用面紙輕輕抹去,他對我一笑。像個孩子一樣。真搞不懂誰年紀比較大。我嘆了口氣。他卻在這個時候挖了一匙自己的蛋包飯遞到我面前,我也順勢的張開大嘴把它一口吃進去。欸,很自動嘛!他的微笑帶有一點邪氣。都在我嘴巴前了,不是就是要我吃的意思嗎?我狀似無辜惹來他的手掌揉亂了我的頭髮。
小傻瓜。他說。
不知不覺天色都暗了。我拉著他外套的一角走在車來車往的路上,他點燃了一根菸,吸了一口後用手拿著。妳記得這首歌嗎?他突然哼了一段旋律,我點點頭說記得。怎麼可能會忘記呢?那是我第一次聽你唱的歌阿。我想。然後我看見他的微笑是那麼苦澀,肯定發生了什麼。
而我又能為你做些什麼呢?
欸,跟你說一個小秘密。我要他彎下腰頭靠近我一點,腳尖一墊,我吻了他。第一次,我吻了他。
卻是在夢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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